福建省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长汀、南安库)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09-09-02 11:30 来源:铝世界网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09)第010号

  开标时间:2009-9-2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省级储备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 华夏招字(2009)第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长汀、南安库)设计招标 ( 项目名称 )已由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服务[2008] 872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 福建省省级储备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性投资 ( 资金来源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 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 )进行 公开 ( 公开、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长汀、南安库)设计招标 ;

  2.2. 建设地点: 长汀县河田工业集中区、南安市官桥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批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拟新建总仓容为43万吨,其中本次设计招标①长汀库:拟建仓容5万吨以上,要求平房仓堆粮线高度不低于6米;②南安库:拟建仓容7.45万吨,要求平房仓堆粮线高度不低于6米。

  2.4. 投资总额:

  ①长汀库:总投资额人民币约 564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按每5万吨仓容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限额控制;

  ②南安库:总投资额人民币约 968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按每5万吨仓容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限额控制。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总体规划、建筑安装(含工艺设备)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 ( 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 ;其中包括 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3月前开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 工程设计 商 物粮行业 乙级及以上 和建筑工程行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设计单位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 0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 0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仓容 5 万吨(不含)以上的 省级(或国家)粮食储备库工程 (规模、造价等)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其它资料每份售价 50 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 福建省省级粮食储备库工程(长汀、南安库)设计招标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09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163.9 万元、计费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131.12 万元。( 本条以 长汀库 为例进行计算。结算时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按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本工程设计中如采用标准设计或复用(套图)设计的,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相关规定计算收费。南安库点的设计费也按此办法计取。 )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福建省省级储备粮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60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57415 ,传真: 0591-87514624 ;

  联系人: 林兆宇 。

  招标人(代建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台江区长汀路6号高校科技孵化园2号楼403室,邮编:350003;

  电话:0591-83813132,传真:0591-83813132;

  联系人:刘江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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